如無意外,這篇文章會是太盟(PAG) 對春泉提出的有條件自願要約於10月29日有初步結果前,我寫的最後一篇關於春泉的文章,也是一個簡單的總結。
腦海裡有很多內容想寫,但想想其實寫來也多餘。
PAG的自願要約作價合理嗎? 合理。
應否接受要約? 應該。
惠州交易對小股東有利嗎? 不利。
應否否決惠州交易? 絕對要。
這些並不是我們說了就是,即使兩大獨立投票顧問ISS及Glass Lewis (真正的獨立顧問) 對於春泉的要約及惠州交易都給予一致的推薦意見:
獨立顧問籲春泉股東 反對收購惠州項目
文章日期:2018年10月19日
【明報專訊】春泉產業信託(1426)將於10月29日舉行股東特別大會,以總代價逾16.53億元人民幣收購惠州華貿天地商場及停車場項目進行表決。最近發動以每股4.85元提出收購春泉的第二大股東太盟地產,已建議股東反對收購惠州項目。機構投資者參考的獨立投票顧問公司ISS及Glass Lewis均先後發表報告建議,春泉持有人反對有關收購。
春泉:對評估感失望
ISS指出,由於春泉需要發行新單位應付收購惠州項目,令每股資產淨值下降,加上春泉需要尋求一年期融資增加槓桿,管理層在收購商場項目缺乏經驗,反對有關動議又能夠保留空間接受太盟的收購方案。ISS稱,惠州項目總收益率及淨收益率並非如春泉所言般有9.4%及7.5%,而是只有7.7%及6.1%。
Glass Lewis認為,惠州項目的交易令每股資產淨值下跌及被攤薄,該行又指太盟地產對春泉的監管架構提出合理的質疑,就算春泉聲稱穩定的派送有助緩和持有人對權益及資產淨值的攤薄,該行指收購惠州項目只能夠對股東帶來有限的得益。(https://www.mpfinance.com/fin/daily2.php?node=1539890532898&issue=20181019)
顧問ISS:春泉收購攤薄權益 籲反對交易
【本報訊】春泉產業信託(01426)遭基金股東太盟地產(PAG Real Estate)反對收購惠州物業後,向機構投資者給予投票建議的獨立顧問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(ISS),亦建議春泉股東在公司收購惠州華貿天地商場的議題上投反對票。
收購令負債率升 NAV將降8%ISS報告指,由於春泉收購惠州商場將會同時透過銀行貸款及發行22%新基金單位支付,將會對資產淨值(NAV)造成攤薄效應,同時提高負債比率。
據春泉通函指,交易完成後,備考經調整債務對總資產比率將由截至6月底的34.4%升至37.6%,同時資產淨值將降低8.1%至每基金單位5.56元。
ISS又指,春泉管理人春泉資產管理欠缺併購及管理商場資產的經驗,亦未曾投資惠州,因此對交易能否為公司帶來策略效益產生疑問,加上公司股價表現一直遜於同業,上市公司股價較資產淨值存在大幅折讓,因此建議獨立股東反對春泉收購惠州華貿天地商場,並接受太盟提出的每基金單位4.85元的全現金收購要求。
(https://invest.hket.com/article/2187814/%E9%A1%A7%E5%95%8FISS%EF%BC%9A%E6%98%A5%E6%B3%89%E6%94%B6%E8%B3%BC%E6%94%A4%E8%96%84%E6%AC%8A%E7%9B%8A%20%E7%B1%B2%E5%8F%8D%E5%B0%8D%E4%BA%A4%E6%98%93)
毫無疑問,惠州的交易對小股東而言並不是一宗好的交易。ISS及Glass Lewis反對的理由主要是因低價大量配售新股去支付收購作價,會大幅攤薄小股東權益之外,而且物業的收益也不高,但潛在風險高。眾所周知,國內的二、三線城市商業物業近年不景氣,收益差,而且持續增加的供應會令日後的收益可能大降。以我們熟悉的利福中國(02136)為例,最值錢的資產是一線城市上海的物業,包括上海久光百貨店及即將落成的大寧項目,至於已停業的大連久光及瀋陽久光百貨的物業,即使位置上佳,但想賣也賣不出,可想而知二、三線城市的商業物業潛在風險不低。
不論小股東或獨立顧問的共識是惠州交易對小股東不利,那要如何否決它?誠如我之前的文章指出,惠州交易本身就有濃烈的關連交易色彩,因主要賣方是持有惠州物業87%股權的華貿物業,而華貿物業持有春泉信託管理人(春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) 9.8%股權,而這9.8%股權正是目前持有管理人90.2%股權的Mercuria Investment轉讓給它的,故此Mercuria Investment和華貿物業份屬友好,但華貿物業只是持有9.8%管理人的股權,故此剛好迴避了關連交易,不論是管理人還是大股東都可以參與惠州交易的投票。大股東及管理人,加上一些友好人士,持有股權估計最少40%以上,也因此要否決惠州交易的話,只能由春泉第二大股東PAG來主導,而PAG也藉此提出的作價非常合理的自願要約,期望可以取得50%股權,從而否決惠州的交易。
或許有小股東會覺得可以自行投票反對惠州交易,並不一定要接受PAG的要約。但問題是即使小股東可以否決今次的惠州交易,如果日後管理人再提出其它不合理的收購建議,小股東可以次次都成功否決嗎?問題的根源是管理人的管理不善,要解決問題,只能罷免管理人,而最佳的方法是支持PAG取得50%以上的控股權,才可以藉此罷免管理人。
這網誌的讀者或者經常上網跟進自己持股的投資者,如果持有春泉的話,應該會懂得作出正確的決定,只是有不少的小股東,尤其是持有作為收息用途的那些,平時都少看財經新聞或通告,或許仍會不作為。但對要約結果有決定性因素的並不是我們這些小股東,因為春泉信託的散戶股東相信持股數量只有大約5-6%,絕對不會超過10%。對春泉的要約有決定性的是各機構投資者,而相信中立的機構投資者大都會跟隨兩大獨立顧問的意見去投票,餘下的就是一些偏向春泉管理人的日資基金及管理人的友好,例如持有約1.15億股或9%股權的Long Hills Capital, 希望他們這次會以其基金利益為大前提,接受PAG提出的自願要約。
這次PAG提出的春泉自願要約作價吸引,再加上惠州交易損害股東利益,故此懇請有的股東都接受要約及投票反對惠州的交易。上周四晚春泉發通告,因故需要延期舉行特別股東大會去表決惠州交易,非常有利PAG達成無條件自願要約。目前基本上只要在10月29號要約期結束前,PAG可以通過要約取得超過50%股權的話,則要約已可以宣佈成為無條件而不需要再等惠州交易的表決結果,只因PAG取得50%股權的話, 已確定可以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投票否決惠州交易。
我們的目標明確,希望在10月29日的要約截止期,PAG可以取得超過50%的股權,而目前距離要約截止日期只餘一個星期,希望仍未接受要約的小股東們,如果打算接受要約的話,請盡快通知你的券商為你辦理手續。
從春泉目前的股價比起要約價有大折讓,反映市場並不看好PAG的自願要約會取得成功,但市場並不是每每正確的,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今年初寶勝國際(03813)的私有化,在表決前的股價是2元,僅比私有化作價2.03元只有1.5%的折讓,反映市場確信私有化會成功通過,但結果因有接近23%的獨立股東反對,故此私有化被否決。這次雖然春泉的股價在要約期截止前呈現大折讓,我仍然相信奇蹟可能會發生的!